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

光,真想不到會係咁




光,
是天天看見的東西,

準確的說,
是要靠光才能看見。

光是什麼?

公元前的希臘開始,

1011年,
經歷千多年,
大部分學者都認為,
光從眼睛中射出,

以直線傳播,
接觸外物,
因此能見物。

1011
年發生了什麼事?

原來由 1011 年到 1021 年,

在巴士拉(在伊拉克境)出生的伊斯蘭學者,
艾爾哈森( Alhazen ),
出版了七冊《光學》,
才確立了今天人人當作常識的說法:
光從外面射入眼睛。





伊斯蘭學者艾爾哈森《光學》的一頁。